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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儿童影视分级”需要立法回应

时间:2014年12月22日 15:02 来源:武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房清江

  近日数名影视、教育、脑科学等多领域专家学者,推出了中国首个民间儿童影视分级制度,以孩子的年龄与发育特点为分界,将具体的分级细分为五级标准,并据此发布了国产儿童影视剧健康指数。(12月21日《新快报》)

  近些年,国产儿童影视剧的制作水平广受非议,其中暴力、色情等元素让家长们普遍感到担忧。受到国产儿童影视剧的影响,各地曾多次出现儿童仿效影视剧中暴力场面,最终造成儿童伤害的案例。

  正因如此,社会上有关儿童影视分级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规范的儿童影视分级制度,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指导家长合理引导和限制孩子观看影视节目,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二是指导儿童影视行业生产,细分孩子观看的年龄段,有针对性的进行剧情设计,注重孩子的身心保护;三是划清儿童身心安全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如制作者分级的提醒义务,影视作品对适龄儿童造成损害,制作者、传播者以及家长责任的界线等等,提供权益保护的依据。

  满足上述三个功能,必然要求分级制度具有法定性,即通常呼吁的儿童影视分级立法。毫无疑问,这既是趋势,也是许多国家的成熟作法。比如,美国、日本都有这方面的法规。但从效力来说,此次民间版的影视分级标准,并不具法定性,仅能对家长引导孩子看节目提供指导参考,以及影视制作者提供行业“定级”参考,履行安全风险的提醒义务。相对于没有分级参考,这是一次很大的进步,却并不是一步到位。

  立法确立儿童影视分级制度,真正的难点不在于分几个级别,而在于怎么分级,即分级的标准在哪里。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儿童的心智特点,可能影响身心的因素需要界定与评判,要有显性的刚性尺度;二是影视作品本身,如何评定与定级也需要科学的程序。这些意味着分级制度立法,既需要专业的研究作为前提,也需要可操作性作为基础。

  所以,推动儿童影视分级立法离开不儿童教育和影视行业的参与,也需要一个“由民到官”的过程。他们对分级标准的研究与探索,有助于弥补立法机构专业的短板,不管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这都是必要的途径。不同是,民间的这种行动自觉,更反映出强大的民意诉求,也展示出行业对作品社会风险规避的共识,这对官方立法也是促进和敦促,期待官方的回应。此外,对于与儿童影视相类似的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的限制与分级,也是一种启示。规范青少年儿童文化产品的管理,加快立法进程,需要官方与民间的共同努力和良性互动,进而把民意诉求、专业智慧转化为法治规则。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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