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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克宗古城火灾的启示:传统民居建筑面临多重风险

时间:2014年01月20日 13: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1月11日凌晨,一场大火烧毁了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343栋房屋,阿布老屋、铸记商铺等承载着文化记忆的传统民居建筑在大火中消失。大火烧毁的不仅是财物、景观,更是古城的历史文化。

  这场大火再次让人们把目光聚焦于古城保护,在旅游商业化发展过程中,众多古城正在经历不可承受之伤。从湖南洪江古城到云南丽江古城,再到重庆风雨廊桥,脆弱的古城和古建筑频频遭遇灾祸摧残。如何保护这些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为子孙后代传承历史文脉,是摆在当代人面前的一道难题。

  民居保护延续历史文脉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会在历史上留下许多痕迹,传统民居就是其中一类。这些民居有的完整地存留下来,有的只剩下大概样貌,有的只存在于文字记录当中。“传统民居建筑经过历史的积淀,承载了厚重的文化内涵。”湖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胡彬彬表示,建筑是凝固的历史,建筑的形制体现了人、建筑与自然三者之间特定的时空关系,展示了特定区域民族传统审美观念,这些传统建筑应该被善待。

  “我们常说‘记得住乡愁’,什么是乡愁?乡愁就是文化,是人们对某个地方的情感。”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说,建筑等“实证”历史文物,比文字更加活灵活现地叙说着一个民族的过往。“文化的形态是丰富多样的,文化的传承不能出现断层。”西华大学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主任潘殊闲告诉记者,今天的我们,只有守住这些碎片,从中恢复历史记忆,才能传承历史文化脉络。

  传统民居建筑面临多重风险

  独克宗大火再次警示了传统民居建筑防火的重要性。2008年开始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详细规定了保护传统民居建筑所要采取的消防措施。阮仪三表示,其实关键还在于执行。与独克宗的情况类似,全国有很多需要保护的传统民居建筑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没有定期检查、定期演练,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除了火灾等意外情况,传统民居建筑面临的潜在威胁还有修复不当、过度经济开发等。“现在很多地方依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产业,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常常急功近利,反而破坏了传统民居建筑。”阮仪三认为,对待传统建筑,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不可取,不能按现代人的想法去抹杀“历史痕迹”。

  “我国文物修缮遵循‘修旧如旧’原则,绝大部分传统民居建筑在修缮时遵循这一原则,但也存在因经费不足、技术不到位而适得其反的案例。”潘殊闲说。

  社会合力参与保护

  对传统民居建筑进行保护,既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民间力量的参与。目前除了一些典型的民居被开发为旅游项目之外,大量的传统民居建筑散落在民间,未能得到妥善的规划保护。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晓云认为,政府应该在保护传统民居建筑方面尽更多的责任,对传统民居建筑特别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民居建筑进行翔实的调查研究、制订保护规划、进行科学的开发引导和必要的资金投入。此外,收集一些典型的、有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集中搬迁到特定的地方进行博物馆式的保护,也是可行的方法。

  “民间力量对于传统民居建筑保护来说不可或缺。”阮仪三说,当地老百姓自主保护修缮是延续老建筑生命力的重要一步,只有民众形成保护意识,这些文化遗产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此外,也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到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当中。

  目前,我国村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严重滞后,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尚无专门法律可依。胡彬彬表示,我国虽然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但主要用于广泛意义上的文物保护,绝大多数遗存下来的传统村落建筑往往介于“文物”与“非文物”之间,通过立法来保护传统村落文化必须提上日程。

  学界对传统民居保护研究的热情可观,但潘殊闲建议,科研单位不是文物主管部门,专家也不是文物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建立专家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有效的沟通渠道很重要,可有效促进文物保护在科学规划下进行。记者 吴运亮 郭潇雅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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