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林/反刻板联盟
近来经常在网路上发表文章挺女性、挺媳妇的吕秋远律师写了一篇“婆婆,别把媳妇当入侵者”的文章,内容大约是劝告婆婆别对外籍新娘总怀有谋夺婆家财产、结婚动机不纯的刻板印象,一如以往又获得许多年轻女性的“赞”。
原本我也持相同立场,不过在听到下面这个例子后,又有了不同的想法。
黄妈妈和黄伯父都是退休教师,栽培儿子翰文拿到硕士学位,翰文毕业后就到广东工作,不出两年就在当地认识了后来的老婆玫玫,去年中夫妻俩带着一对三岁的双胞胎回到台北定居。
玫玫是广东人,跟翰文同年纪,结婚生子后就专心在家照顾两个孩子,跟翰文来到台北后想找工作更加不易,也就没有要复出工作的计划。
然而以台北目前的房价、物价,靠翰文一份薪水要养家已经略显吃紧,更别提要买房了。加上翰文刚回台湾时什么都没打点好,就先跟爸妈一起住在台北市区的旧公寓,原本打算找到房子就搬出去。
但是翰文与父母同住一阵子后,发现不少好处,例如不必付房租房贷、住在市中心生活机能好又离工作地点近、爸妈会分担家务、帮忙照顾孩子,小俩口有时还可以把孩子扔给爸妈、自己重温一下两人世界的甜蜜,于是想要搬出去住的想法便渐渐淡了。
玫玫没上班,整天都必须在家与退休的公婆相处,当然就没有小家庭在广东生活时来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法自然也跟翰文不同。
即使公婆都是高知识份子,观念相对而言比较开明,但终究不是亲生爹娘,生活习惯也大有出入,一起蜗居在小小的公寓房子里,时间长了,虽然没有大冲突,但小摩擦也难以避免。因此玫玫还是很渴望能有自己的房子。
但考量现实问题,翰文即便买得起房子也必定在郊区,通勤时间和开支都会增加,即便不考虑爸爸晚归对家庭生活造成的影响,两个孩子即将要上幼儿园,这实在是一笔不轻的负担。
而黄妈妈也有她的苦恼。
她和黄伯父已经退休几年,经济无虞,子女长期不在身边,健康的两老早有充实的退休生活。与朋友到处旅游、担任志工,过得相当逍遥自在。
但翰文带着妻小回家同住后,三房两厅的旧公寓就嫌窄了,两老书房丰富的藏书只能挤到阳台,原本总在计画下一趟旅行的悠哉生活,如今则被暴增的家务和孙子们的吵闹取代。
起初黄妈妈觉得还好,毕竟儿子一家只是暂住,为人父母在孩子的紧要关头能帮上一把还是有些成就感的。但随着“暂住”不断延长,黄妈妈的不满也不断累积。
黄妈妈本来就不是坚持要与儿孙同住的传统婆婆,工作几十年、把孩子养育成人后,她也想好好喘口气过上清闲的退休生活。
虽然媳妇是全职母亲,但黄妈妈的个性实在无法眼看媳妇一个人忙家务忙孩子而自己在旁休息,只得揽下多数的家务,时不时还得充当临时保母。
但这样的退休生活实在不是她想要的。
于是翰文回家居住满周年时,黄伯父借着婆媳育儿观念不同发生摩擦的机会,出面与儿子媳妇沟通。
黄伯父提出资助台币五百万元购屋,请他们搬出去自己住,毕竟两代人各有各的生活习惯,维持一点距离美感以免日后相见都尴尬。
翰文跟玫玫讨论后,翰文认为搬离老家自行到市郊购屋,每个月不但多出三万元的房贷开销、上班通勤的时间增加之外,更减少他的睡眠和家庭时间,生活品质不升反降,他不想搬。
但玫玫觉得挤在婆家的旧公寓生活实在不舒服,再说他们住的也不是家中的套房,不但房间小、使用卫浴还得走到客厅,她很想搬出去。
小俩口讨论了好几次,最后玫玫勉强接受翰文提出继续老家、直到他们再存一笔头期款以购买市区房子的意见,但她也提出要求:她要住家里最大的套房,不然夫妻俩带两个孩子挤小房间实在很不舒服。
翰文告知父母亲他们的决定,他保证顶多再过五年,加上黄伯父答应给的五百万元,他们就可以存够头期款买下市区的房子。
这下黄妈妈不乐意了,但又不知该怎么开口拒绝儿子的提议。
黄妈妈说她辛苦了大半辈子,才过上几年舒心日子又开始当老妈子伺候儿孙也就罢了,现在甚至还要被赶出自己住了几十年的主卧,所以她看到吕律师那篇文章后,很生气地说谁才是入侵者?
黄妈妈的房子是她辛苦工作赚钱买的,她没求过儿子搬回家住,她甚至愿意付钱让儿子买房搬出去,凭什么儿子结了婚,另一个女人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搬进她的家、还要求她让出主卧?
黄妈妈的气愤我可以理解,但我觉得就算有错,大部分也是翰文的错,而不是玫玫一个人的错。毕竟我也很能理解玫玫身为媳妇,与公婆挤在一间小房子共同生活的难处。
我认为翰文真的很不应该。他不该强迫妻小非得为了他自己的便利勉强住在老家,更不该对爸妈提出这种无理的条件,让爸妈不谅解他的太太。
只是天下没有哪个妈妈会先去责怪自己的孩子,所以我想翰文的报应很快就会来了:他很快就会尝到夹板人是什么滋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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