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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眼中的久别重逢:纵使相逢应不识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8:50 来源:搜狐文化 字号:       转发 打印
第1页 :瑛姑重逢裘千仞 却认不出仇人

  王晓磊:搜狐网自媒体专栏作家,《六神磊磊读金庸》作者。

  

  刘瑛姑花了五十年的时间,来恨一个人。

  那个人叫裘千仞,他曾经杀了刘瑛姑的孩子。

  这是所有金庸小说里,最旷日持久、最刻骨铭心的一场仇恨。

  我经常想:当他们相遇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刘瑛姑大吼一声,猛扑上去?咬他,打他,和他拼命?

  金庸是高手。他太懂得人性和人心了。他写出的结果是:

  刘瑛姑居然认不出仇人了。

  她白了他一眼,漫不经心:“我怎认得这和尚?”

  旁人温和地提醒:他就是你的大仇人啊。你恨了他五十年的。

  刘瑛姑惊呆了,这才反应过来,大声尖叫:

  “裘千仞这恶贼,你便是尸骨化灰,我也认得出你!”

  你看,前一秒,她还认不出人家;后一秒,又变成了“化成灰我也认识你”。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很感慨:有时候,我们真的夸大了仇恨的力量。

  它无法保证我们记住一个人。

  

  这种故事,并不只是发生在刘瑛姑身上的。

  还有一个大高手,叫做黄裳,他是大名鼎鼎的《九阴真经》的作者。

  黄裳虽然武功这么厉害,但他也是有仇人的。他们杀光了他的父母妻儿,所以他多年来一心想报仇。

  四十年后,他觉得自己练好了武功,找到了仇人,却发现他们不是老死了,就是几乎变的不认得了。

  他找到的唯一一个在世的仇人,当年“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但现在已变成了个六十来岁的病骨支离的老婆婆。他已经快认不出她了。

  我想起王家卫在电影里不厌其烦地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电影这东西,有时候是可以用这么一两句做作的话吓唬人的,但长篇小说就难一点。

  所以在金庸笔下,久别重逢是有很多种的。你所心心念念的相遇,却可能最后形同陌路、格格不入、相见不相识。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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