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善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将方文山创办的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讨要周杰伦和方文山拍摄《天涯过客》MV下榻时的食宿费共计98541元。
原告:入住消费凭嘛不结钱?
据悉,当时在MV拍摄现场,光穿着汉服的临时演员就有200多人,声势颇为浩大。在拍摄过程中,周杰伦被热情粉丝和游客重重包围,拍摄现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宾馆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周杰伦、方文山在西塘拍摄MV需要入住原告宾馆,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但2014年11月29日,拍摄完毕准备退房时,却借口拒绝支付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酒店曾多次与被告文化公司进行交涉,并于同年12月委托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向被告催讨款项,被告均未能及时回应和支付。宾馆认为,原被告之间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被告既然接受了食宿服务就应当立即向原告支付相关食宿费用,现被告没能支付,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要求判令(方文山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住宿费、餐饮费等共计98541元,并自2014年11月30日起以98541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
被告:泄露艺人隐私影响拍摄就得免单
此前,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委托代理律师给嘉善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发了一封律师函,称“酒店未经许可泄露艺人个人隐私”。律师函中表示:“为住户个人隐私保密系酒店业最重要的行业管理规则,贵酒店作为一家五星级(其实不是五星级酒店)的公众住宿接待场所,非但没有尽力保护好周杰伦、方文山的入住和行程信息,反而任由酒店工作人员擅自在微博等公共社交平台上大肆公开。由此粉丝在酒店楼下呼喊、围堵,致使周杰伦、方文山无法正常休息,还给拍摄MV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导致商业机密泄露、拍摄时间延长、费用增加。”并提出了四点要求:免去其工作人员在西塘景区拍摄期间所有费用;立即协调删除相关泄露隐私的信息;承担公司为此事所支付的公证费等费用;向其公司公开发函致歉。记者联系到了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对方称:“入住前和酒店签了保密约定的,但酒店工作人员提前透露了周杰伦行踪,导致拍摄时很多人围观,他们也没法好好休息,最后拍摄周期延长、效果不好、成本增加,所以才一直拖着酒店的钱。”
对于被指责泄露明星隐私,宾馆的李经理说:“大明星嘛,大家都想看,有人拍了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很快就传开了,但我们酒店没有(把照片)上传到官网,也没用于商业用途。对方说我们透露消息导致MV拍摄不顺利,拒绝支付食宿费用,这明明是两码事,如果要告酒店或员工泄露照片侵权,那也应该先把房费结了啊,毕竟消费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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