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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传媒学院公开毕业生未公映作品 专家:或侵权

2017年06月12日 15:07:1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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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四川传媒学院被指侵权一事近日受到了极大关注。90后导演朱航在自己的微博发布声明,称母校四川传媒学院在没有获得他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其即将公映的电影《翩翩起舞的姑娘》收录到校庆DVD光盘中,传播且标价销售。

  针对朱航反映的情况,四川传媒学院对外回应称:毕业作品是学生向学校提交的学习成果,学生在校期间以“电影”形式制作的毕业作品与公映电影是不同性质的两个概念,故该片与毕业作品的一致性或相似度无法确认。但学校愿意通过协商、给予合理补偿。毕业作品能否被公开发行?

  2014年6月,朱航从四川传媒学院影视剧制作专业毕业。此前几年,他一直在筹备作品《翩翩起舞的姑娘》。朱航表示,“从前期的策划、包括剧本、勘景到中期的拍摄到后期的制作包括送审这些,学校和老师都没有任何具体的参与,连指导都没有,我大三就和老师置气了,因为老师说我做的短片不行,自己想争一口气,要跑去做一个叙事长篇。”

  电影最终由朱航和7位同学担任主创共同出资拍摄完成,2014年作为毕业作品提交学校,时长108分钟。据朱航介绍,“当时跟我们说把长片剪短,把120分钟的片子减到20分钟,或分成上下两集,沟通了很久才同意保留这个完整的内容。”

  朱航的这部影片很快引发电影节的关注。2014年9月至10月,入选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的第九届华语青年影像论坛,此后,入围2015年澳大利亚金考拉国际电影节最佳男女主角奖项、入围2016年汉堡国际电影节,最关键的是《翩翩起舞的姑娘》在2014年年底与北京某发行公司签订了代理发行合同,2016年年中,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公映许可。令朱航没有想到的是,今年五月四川传媒学院在筹备二十周年校庆期间,将《翩翩起舞的姑娘》收录到学生优秀作品集中,对外发行。“四月底、五月初我有回学校给学校拍一个二十周年校庆的宣传片,免费帮学校拍的,回来后有学生提供给我这情况,说电影还没有上映就提前印刷出版了,委托的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有出版编号,标价是128块。”

  朱航说自己第一时间与学院老师取得了联系,“有做私下的沟通,毕竟是自己的母校,类似于自己家里面的事私下能解决就解决了,院系里一直回复说会给上面汇报,但一直拖沓。”

  书面材料显示,朱航曾在5月10日委托成都某律师事务所给学校发去律师函,当时的代理律师魏世翔提出了包括“立即停止侵权、道歉、就侵权赔偿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三项诉求。书面沟通有过一次,他们有过一个回函,回函朱航也在微博上有贴出来。

  根据朱航微博图片,四川传媒学院的代理律师回函中提出了四项内容,包括请朱航提交身份证以核实其为学校毕业生及该事件当事人、提供影片的公映许可证复印件、以及请协助说明取得许可证的电影作品《翩翩起舞的姑娘》与校方发行的毕业作品集中的《翩翩起舞的姑娘》具有一致性。校方代理律师谭晓清说,侵权这方面,对方没有提供任何关于电影的任何材料和资质,现在还无法确认。

  在最新的情况说明中,四川传媒学院再次就朱航身份问题、以“电影”形式制作的毕业作品和公映电影间的差别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提到,“就毕业作品的出版,因未取得相关同学的一致同意,已经收回专辑并封存,同时相关负责人进行公开道歉,并与朱航同学达成了初步理解”。但是声明的说法,被朱航否认,“它想的不是怎么去解决,而是怎么给自己澄清,是在混淆视听。我个人来说就是解决问题、就事论事、就人论人,等影片公映之后,如果学校还有需求要把影片用作所谓的教学,我有权力提供给学校免费使用,但这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影片上映之后。”

  朱航公开质疑母校四川传媒学院侵权一事,也引发了很多舆论关注,也有声音认为,毕业作品提交学校之后,学校有使用的权利,对此,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李明德认为:学校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大。“毕业作品在什么范围内使用没有签订明确的授权,被使用了而且是商业形式用,不是个人使用,学校这个校庆活动算是商业活动。”

  朱航表示,下周他将公布更多的书面材料,同时也准备通过发布会的形式,对此事做完整的说明。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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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