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宁2月5日电 (记者 罗云鹏)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5日披露,近日中国文化部同意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设立“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整体性保护、可持续性保护的重要方式,是当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截至2016年中国已有闽南、晋中、徽州、热贡、羌族等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据了解,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以玉树市为核心区,辐射称多、治多、囊谦、杂多以及曲麻莱等县域,该实验区将以县(市)、乡级单位为保护范围,涵盖玉树藏族民众创造和秉承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保护主体为代表性传承人与传承群体。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局局长王东梅介绍,该州现有中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青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中国国家级传统村落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个。
目前该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中,长篇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
此外,玉树州现有中国国家级非遗名录11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4位。
玉树州州长才让太表示,实验区的设立,将为推进玉树地区藏族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目前,青海已有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黄南藏族自治州)和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果洛藏族自治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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