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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村民家藏63年前房产证 欲无偿捐献文博部门

时间:2014年04月04日 09:13 来源:金陵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高淳区桠溪镇永庆村地塘沟自然村村民芮建平家有一张60多年前的房地产所有证,这张房地产所有证记录了60多年前他家住房和用地情况,也记录了当时农村房地产历史情况,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一历史产物,他想捐给国家文物博物馆。

  昨天在芮建平家,他从楼上拿出一个绣有红五角星的小布袋,从里面取出折叠着的房地产所有证,有的地方已有破损。今年45岁的芮建平告诉金陵晚报记者,这张房地产所有证是从父亲手里传下的。在这张证开头写有“苏南区高淳县桠溪区兰溪乡”的字样,根据房地产所有证记录,当年他们村属苏南区高淳县桠溪区兰溪乡桠荊字三五号。在证上,记者还看到“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笫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笫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等字样。

  芮建平说,这张土地证是发给父亲芮有洪和母亲王水英的,上面还有他们的名字,证上记录了当年家里住房用地和生产耕地的详细面积,以及家中两处三间瓦房所坐落村庄的方向和标段,亩分厘毫都写得清清楚楚。

  在这张房地产所有证上不但有县长的签名,落款还盖有高淳县人民政府的大红印,发证日期印有1951年8月30日发,至今有63个年头了。

  芮建平说,这张房地产证是宣纸印发的,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这张证早已成为历史,但它见证了当年的房地背景,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他担心没有好条件去保存这张房地产所有证,想将它无偿捐献给国家文物博物馆,更好地保护传承它。通讯员 高晓平 记者 李怡然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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