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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翻译者马爱农遭侵权案胜诉 获赔10余万

时间:2014年01月24日 09:37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因新世界出版社出版了署名“马爱侬编译”的13种图书,著名翻译家,《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译者马爱农将该出版社告上法庭。前天,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马爱农胜诉。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马爱侬”与“马爱农”读音相同,仅有“侬”与“农”一字之差,足以使读者误认为该十三本图书为马爱农翻译。该十三本图书显然属于仿冒马爱农姓名的图书。

  对于马爱农的起诉,新世界出版社辩称,他们出版的13种图书真正译者叫孙豆豆,是其合作的兴盛乐公司编译部负责人,马爱侬是孙豆豆的笔名。该出版社还提供了一份孙豆豆出具的《说明》,内容为:“‘马’是家父的属相,‘侬’是上海话‘你’。‘离家方知父母恩’,在京数年,深感远在家乡的父母对我的牵挂和幼时家父对我的文学启蒙,就取了‘马爱侬’这个笔名,意即‘爸爸爱我’。”

  马爱农是如今国内最知名的中青年翻译家,先后翻译有《绿山墙的安妮》、《绿野仙踪》、《地海巫师》和《哈利·波特》系列图书。

  法院认为,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涉案图书均为外国文学名著翻译作品,与马爱农二十余年翻译工作的成果相同或类似。“马爱侬”与“马爱农”读音相同,仅有“侬”与“农”一字之差,且该差别仅体现在汉字的偏旁部首上,往往使人在不经意时予以忽视,该十三本图书显然属于仿冒马爱农姓名的图书。另外,新世界出版社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孙豆豆的笔名确为马爱侬,未对署名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而且具有利用马爱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正当地增加涉案图书销量,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意图,违反了市场竞争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马爱农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当为此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法院同时宣判,新世界出版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署名“马爱侬编译”的涉案图书,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马爱农合理费用1.5万元。对此判决马爱农表示基本认同,但认为赔偿数额与索赔数额差距很大,她50万元的赔偿诉求并不算高,“平均到单本书,每本书侵权数额定的仅有7千多元”。考虑到这类侵权的伪作对图书市场造成的危害,这样的判罚力度尚不足以对侵权者构成有力的打击和惩治。马爱农的代理人张中辉认为,判决认定的侵权事实明确、具体,适用法律也比较到位,但判决赔偿数额偏低。“我们无法获知新世界出版社违法所得的数额,在确定经济损失上确实存在困难,只能由法官酌定,这也反映出著作权官司普遍存在的困境。”(记者陈梦溪)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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