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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剧微电影播出审核从严 个人上传网站需担责

时间:2014年01月23日 08:54 来源:新闻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用户上传分享原创内容、作为平台的网站不承担责任将成为历史。前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环境,防止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的网络视听节目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2012年7月,原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规定视频网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播,针对一年多来出现的问题,“打补丁”的《补充通知》因此出炉。

  《补充通知》要求,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播出未取得《许可证》机构制作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个人制作并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由转发该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只能转发已核实真实身份信息并符合内容管理规定的个人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不得转发非实名用户上传的此类节目。此外,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上网播出前应完成节目信息备案,上网播出后,群众举报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发现节目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立即下线。

  记者从各大视频网站处获悉,大网站都有专门的内容审核团队,因此对于自制剧播出前的信息备案、事前审查等并不是问题,《补充通知》的影响不大。比如,搜狐视频每一部自制剧制作完成后有独立的15人审片委员会,除了制片团队的1人外,其他14人均为非制片团队成员,内部审片品质过关后才能上线。综合来看,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内容在于UGC领域(注:用户生成内容),目前各大网站都没有要求网友实名注册、实名认证的规定,因此不少在网站上流传的视频内容为匿名,对于这部分内容,网站以后将不得转发、并要对其内容负责,对于盗版肆虐也将存在一定遏制力。据悉,优酷方面对于用户生成的内容标准为不违反现有的法规政策,上传后也有编辑把关,如果有人就个别内容进行举报投诉,其编辑在核实之后会作出删除等相应的处理;而土豆网方面则可通过站内信的方式联系到视频发布者。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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