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北京三中院微博。
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宣布,该院将于2014年12月25日14时公开开庭宣判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5月27日,琼瑶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把余征、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2000万。随后,北京三中院正式受理了该案。
12月5日,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
于正、瑶诉。(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