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国英:“境”美 “神”美——论高维之美的艺术创造②
重“境”美,更须重“神”美
——论“高维之美的艺术创造”之二
吕国英
本篇概要与点睛
先说境界美,又论神圣美,是本篇的主题与关注视点。
“境界”有别,“神圣”无极。“圣”已不可测度,“神”又“圣”之高远。如此,“神圣”深非测,而高难及矣。
孟子言:“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意指人之修养从“善”至“神”的六种境界,是精神状貌层级的表达,也是审美境界维次的排列。
显然,神圣美是一种至美审美。而这种至美审美是一种怎样的美?本篇如此论之——这种以自由、崇高的生命境界,至善、灵性的“永恒之光”为终极意义的审美形态,是人类至高的精神追求,是审美的最高层级,也是审美的最深层级。此层级的美,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经验与超验的统一,也是情与理的统一、此岸与彼岸的统一、有限与无限的统一,往往与生命的终极体验紧密相联系,具有与宇宙、天外神交,自我、个体入化的高妙体验,是一种庄严感、神秘感、崇高感和神圣感,是一种极致的谦卑和无限的敬畏,是一种灵魂的狂喜和飞升。
此境界,“‘气墨灵象’艺术论”多有论及。概言之,美是“气墨灵象”。
神圣美呢?就是以美的神圣性或超验性取胜,或称“至美审美”。这种以自由、崇高的生命境界,至善、灵性的“永恒之光”为终极意义的审美形态,是人类至高的精神追求,是审美的最高层级,也是审美的最深层级。此层级的美,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经验与超验的统一,也是情与理的统一、此岸与彼岸的统一、有限与无限的统一,往往与生命的终极体验紧密相联系,具有与宇宙、天外神交,自我、个体入化的高妙体验,是一种庄严感、神秘感、崇高感和神圣感,是一种极致的谦卑和无限的敬畏,是一种灵魂的狂喜和飞升。
境者,境界;神者,神圣。如此,“‘境’美”是为境界之美,“‘神’美”是为神圣之美,或称具有神圣性之美。
依“气墨灵象”艺术论,将美概括为三大领域,即现实美、理念美、艺术美。前者分为自然美、社会美两个范畴;又者分为纯粹美、审美之美两个范畴;后者分为摹拟美、创造美两个范畴。
不言而喻,境界美与神圣美,均属艺术美领域,且为创造美范畴。
谈境界美、神圣美,不能少了形式美。按照美的层级,形式美、境界美与神圣美,构成(文艺作品)“美”的三个层级,体现三种审美形态,既反映作品所创造的精神境域的不同层面,也体现创作主体人生境界、体悟能力与艺术才华的不同与差异。
所谓形式美,就是以形式取胜,也有“优美”或“唯美”之称,是“美”的第一个层级,也属最低层次的美。此层级的美以其安静、明丽、精致、和谐与单纯秀雅之形态,顺应人之主观目的,直观给人之耳目之娱,让人产生得宜、爱悦、轻松与心旷神怡的审美感受,并导致“爱”之情感,这种“美感”只是通过感官引起的快感,所以是最低层次的美。吴冠中曾言:“美不是漂亮,漂亮不是美。”如此,“漂亮”应在“形式美”之下。
明悉形式美,方知境界美、神圣美之深邃、高远,且尤富审美意义。
所谓境界美,就是以作品的深度或精神维度取胜,也有“高格之美”称谓。这种以创造高远精神境域为旨归的艺术审美形态,远离自然境界、跨越功利境界、致远道德境界、体悟天地境界,也就是远离欲求境界、跨越求知(《墨经》意:求知是为了实用)境界、致远求善境界、体悟求美境界。事实上,境界美正是高远境界之美,是真善美爱相统一的审美境界,这种美以凌空高蹈、悲悯天地的博大情怀,直面现实社会,观察自然万物,感悟人间百态,体察芸芸众生,在创作中开拓出更为博大浑阔、深邃高远、静谧高妙的诗性精神空间。
显然,文艺作品的境界美,与作家艺术家的人生境界、体悟万物的意蕴能力、审美感性与艺术能力密切相联系。文艺家精神境界越高、意蕴体悟及感性能力越强,其作品当具更高境界之美,反之则低,以至“跌”入功利境界乃至自然境界。
神圣美呢?就是以美的神圣性或超验性取胜,或称“至美审美”。这种以自由、崇高的生命境界,至善、灵性的“永恒之光”为终极意义的审美形态,是人类至高的精神追求,是审美的最高层级,也是审美的最深层级。此层级的美,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经验与超验的统一,也是情与理的统一、此岸与彼岸的统一、有限与无限的统一,往往与生命的终极体验紧密相联系,具有与宇宙、天外神交,自我、个体入化的高妙体验,是一种庄严感、神秘感、崇高感和神圣感,是一种极致的谦卑和无限的敬畏,是一种灵魂的狂喜和飞升。此境界,“‘气墨灵象’艺术论”多有论及。这种审美体验所面对的审美对象,往往是巨大的、坚实的、垂直的、粗犷的、雄伟的、深邃的、朦胧的、浩瀚的、无际的,从而具有“可恐怖性”、震撼性与敬仰性特征,常见于崇山峻岭、星空大漠、无垠碧海、广袤森林等宇宙万象中,并由此推及英雄壮举、重大历史演变、伟大人物、宏大事业等。
自然,作品中的神圣美由艺术家所创造,不仅需要创造“境界美”的境界与能力,尤其需要悲悯宇宙万物、通会事物灵性、进入超验境界,且超越自我、融入天地、向往至美的哲学素养、美学精神与审美体悟。事实上,神圣美、壮美或崇高之美,作为高层次的生命体验,是精神维度的提升,也是一种洞察宇宙生命本质和真相的智慧,体现一种绝对价值和神圣价值。文艺家对这种价值的发现与开掘,是对生命意义的根本超越,更是对自我心灵的彻底解放。
读文艺史、察审美现象,许多哲学、美学、文化、文艺和科学大家,均在现实人生中寻求生命的终极价值、追求美的神圣性,尤其通过创作鸿篇巨制,建构深邃、高远的精神境域,展现神圣之美。比如,李(白)杜(甫)诗篇、李(可染)家山水;又比如,托尔斯泰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性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李伯安堪称罕世之作的史诗性水墨人物长卷《走出颜喀拉》;还比如,贝多芬交响乐、唐宋“八大家”、文艺复兴“三杰”与“三巨星”。这些文化巨擘创作的作品,所表达的赞美生命、放歌自由、飞升灵魂、悲悯众生之至真至善至美情怀,均体现了人类相通的最高层次的审美,这就是神圣之美。
不能不引起关注、重视的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尤其进入新世纪以来,因普遍存在的浮躁问题,特别是不少文艺工作者,精神境界低、审美体悟弱,于文坛出现了“傻乐主义”“垃圾诗派”“下半身写作”,并自命“先锋”,自诩“新潮”,热衷“底层叙事”“伪现实主义”与一己悲欢、杯水风波;于画界出现了“新写实绘画”“新表现主义”“中国当代艺术”,热衷“波普”“拟象”“艳俗”,以俗当雅、以丑为美大行其道。这些所谓创作基本处于自然境界,其思想性与精神性几近虚空,无任何审美价值。显然,文艺工作者之精神境界、审美体悟问题,与“生”俱来、伴随始终,是问题的核心与根本,也成为文艺乱象及其流弊的总源头。
吴冠中曾论:“美盲比文盲更可怕”。木心亦言:“没有审美力是绝症,知识也救不了。”审美问题终究靠提升审美来解决。
形式美、境界美与神圣美,是精神维次,也是美的层级,虽为递进关系,但无逻辑关联。不能超越形式美者,不可能进入境界美;而不能创造境界美者,也很难进入神圣美。以境界美眺瞻神圣美,美在远方,非攀援而无他途;以神圣美俯观境界美,美在眼前,“进出”游刃有余。正由此,“境”美难,“神”美更难。在更高层级上不断攀援,达到美的最高境界,与美同行,天我为一、万象融合,至美审美又何以而不至!
作者简介
吕国英,文艺理论、艺术评论家,文化学者,解放军报社原文化部主任、高级编辑。创立“‘气墨灵象’艺术论”,建构“书象”说,提出“艺术创作十个命题”,论述“‘艺术,灵魂之美在哲学’的九个要义”,撰写“中国牛文化千字文”,著述出版专著多部、重要艺术新论多篇,逾数百万字。多篇(部)作品获国家、军队重要奖项。
主要著述:《“气墨灵象”艺术论》《大艺立三极》《未来艺术之路》《CHINA奇人》《陶艺狂人》《神雕》《奋斗致远 牛文化》《新闻“内幕”》《共倚相牵“牛”最美》,其中《“气墨灵象”艺术论》主要立论由当海内外多家媒体连载或选载,《大艺立三极》由中英两种文字出版,《陶艺狂人》《神雕》多次重印或再版。
主要立论:“气墨”是“墨”的未来;“灵象”是“象”的远方;“气墨”“灵象”形质一体、互为形式内容;“艺法灵象”揭示艺术本质规律;美是“气墨灵象”;艺术创作贵在“意想不到”;好作品终究需要好语言;艺术立象拒绝现实物象;艺术演进:从“完美”到“自由+”;艺术,视觉美、思想美不可偏颇;创作,用性灵开启质料;超越,向艺方生、向术即亡;“灵象”是“书象”的远方。
主要艺术新论:《书之入“象”方致审美远方》《“书象”之美在“通象”》《自成高格入妙境》《“贾氏山水”密码》《美的“自由”与自由的“美”》《艺术,心狂方成大家》《天才,晚成方可大成》《“色彩狂人”的非常之“道”》《“花”到极致方成“魁”》《心至“艺境”尽通达》《湛然寂静漾心歌》《三千年的等待》《重构东方艺术“重彩”之象》《丝路文化的“水墨乐章”》《抽象表现,用性灵建构“艺术—哲学”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