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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红楼梦为何不再是“曹雪芹著,高鹗续”?

2018年02月27日 10:27:00来源:新民晚报

  日前,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的“四大名著珍藏版”将《红楼梦》的作者署名,由原先的“曹雪芹 高鹗续”改成了“曹雪芹 无名氏续”,引发了众多关注和热议。

  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周绚隆接受采访时告诉本报记者,这样的更改并非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别出心裁,而是出版社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共同协商达成的一致,“冯其庸先生去世前作的决定,但目前就人民文学出版社一家做了如是的署名更改。”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国际学者中心教授、沪上知名红学家孙逊认为,这次人民文学出版社针对红楼梦作者署名更改的行为,比较准确、全面地反映了迄今为止所掌握的有关《红楼梦》作者著作权问题的事实。

  十年前署“无名氏续”

  《红楼梦》最初以抄本形式流传,留下各种版本。庚辰本是抄得较早而又比较完整的唯一一种存八十回本,即一至八十回,是最接近于曹雪芹原著的本子。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伟元、高鹗第一次整理出版一百二十回活字版,从此有了印刷本;1792年又修订一版。为了区别,学术界将前者通称“程甲本”,后者称“程乙本”。

  人民文学出版社非常注重《红楼梦》的出版和校注,据1975年作为上海代表参加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牵头、集中全国一流红学专家的“红楼梦校勘小组”的孙逊回忆,1953年,人民文学社出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红楼梦》整理本,以程乙本为底本,署名是“曹雪芹 高鹗 著”。1957年,出版了第二个整理本,其校订者是周汝昌先生,注释者为启功先生。这个版本一直沿用到1981年。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满足了广大读者对《红楼梦》阅读的需求。但随着红学研究的深入,这个版本仍有所缺憾。因此自1975年始,“红楼梦校勘小组”成立,对《红楼梦》第三次进行校订与注释,于1982年第一版印刷,署名仍然为“曹雪芹 高鹗著”,该版《红楼梦》底本选择的是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后四十回为程乙本为底本。这个情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校勘小组改变了署名,改成了“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 高鹗整理”。“十年前就开始这样署名,已经是个老问题了。”孙逊说。

  续写者也是高手

  程伟元与高鹗却并没有直接地表述自己乃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续写者”,正如他们在小说的序言中所写:“爰为竭力收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示自是告成矣。”周绚隆提出,此处的补,即为编辑的意思,并无续写之意。

  周绚隆认为,现在大家之所以认为“高鹗续书”,与胡适的考证脱不了干系。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首次以“科学考证”的方式,论定《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非出一人之手,前八十回的作者为曹雪芹,后四十回为高鹗续写。由于胡适的考证,论据充分,言之成理。“高鹗续书”说遂为当时的学术界所普遍接受,一时间成为定论。

  孙逊补充说明,胡适考定高鹗续书的最直接的依据只是张问陶所著《赠高兰墅同年》诗的一条“注”,其“注”曰:“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

  事实上,经过长年的历史流传,中国古典小说无论是在创作还是在流传的过程中,都不能说是极其严肃科学的,其中也隐约尚存有各方商业力量的角逐。周绚隆还认为,一个作家从创作的角度说,不可能在八十回创作完毕后,对后四十回完全缺乏考虑,而是会有一个创作上的基本构架,这在创作逻辑上也成立。“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的悲剧精神主题,是诗文传统,而非小说传统,通俗文学的世界中不以悲剧为主要表现形式,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大团圆才是通俗文学的特征,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能把前八十回的精神贯彻到底,所以续书者也是个高手。”

  “高鹗说”毕竟是学术界相沿多年的说法,对于此次引发热议的红楼梦作者署名的更改,上海古籍出版社社长高克勤认为,这就是针对《红楼梦》的一种说法而已,也算不上什么新发现。

  事实上,上海古籍出版社从八十年代起就陆陆续续出版了十几种红楼梦读本,一直在重版重印,三十余年里有名家评注本、图文本,名家绘图珍藏本、新读本等等形态的《红楼梦》出版物。在这次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红楼梦》署名更改之后,上海古籍出版社也并没有表示出跟随之意。(新民晚报记者 徐翌晟)

[责任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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