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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剧

时间:2013年09月17日 10: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潮剧,中国十大剧种之一,广东三大剧种之一,有“南国奇葩”的美誉,以优美动听的唱腔音乐及独特的表演形式,融合成极富地方特色的戏曲而享誉海内外。

  潮剧是潮州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同时也是联络世界各地潮州人之间情谊的重要纽带,因此,它是具有明显代表性的地方剧种。

  潮剧又名潮州戏,经常在庙会上演出,表示于对“老爷”(指 神明)的尊敬,老百姓也喜爱在非常热闹的氛围下观看,使节日气氛更加浓重,因此,潮剧要比其它剧种更具浓郁的民俗色彩。

  潮剧是宋元南戏的一个分支,由宋元时期的南戏逐渐演化,是一个已有440多年历史的古老剧种,主要吸收了弋阳、昆曲、梆子、皮黄等特长,结合本地民间艺术,如潮语、潮州音乐、潮州歌册、潮绣等,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形式和风格。

    潮剧语言有着鲜明的三点特色:一是鲜明的地方色彩;二是浓郁的生活气息;三是生动的形象比喻。这三点,在潮剧传统剧目的本子中随处可见。

  新世纪以来,潮剧界开展了一系列的传统剧目传承活动。

  潮剧现有的这批传统剧目,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经过加工提炼具有很高艺术水准的剧目。这当中最有代表性的,长戏当属《荔镜记》《苏六娘》,折子戏则有《扫窗会》《芦林会》《辩本》《闹钗》《刺梁骥》《闹开封》等。

  在五六十年代,潮剧界能人甚多,老艺人和新文艺工作者济济一堂,社会上的文人学者也无微不至地关注着潮剧,当时对传统的整理传承达到了一个高峰。专家学者对大量的传统剧目进行了甄别筛选,绝大多数有提炼价值的剧目经过加工,成为潮剧的经典和保留剧目。这批剧目剧本紧凑,立意高,唱词文雅,文学价值很高;音乐既保留了传统,也融入了新素材;动作设计与人物塑造紧密相连,并保留了潮剧细腻典雅的特色和独有的表演程式。

  潮剧是中国古老戏曲存活于舞台的生动例证,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表现形式的代表之一,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较高的审美价值。

  1990年以后,潮剧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和多种现代文艺形式的冲击,投资减少,人才流失,艺术水平下降,优秀的传统表演艺术濒临灭亡,正处在艰难发展的状况之中,亟待保护和扶植。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潮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已在广州成立“广东省潮剧发展与改革基金会”。

[责任编辑:马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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